综合管理

医院污水预排放常用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

来源:院感讯息

发布日期:2023-07-13




导  读: 

院感科管什么?

管天、管地、管空气……”污水处理要不要管?

一张图让你了解综合医院污水预排放常用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

医疗机构污水指医疗机构门诊、病房 、手术室 、各类检验室 、病理解剖室 、放射室 、洗衣房 、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


该规范对于污水排放要求分为3种情况:
一、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 1 的规定。
二、县级及县级以上或 20 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 2 的规定。
三、县级以下或 20 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您得先了解自己医院属于什么性质、哪种情况,再决定按哪个标准执行。上面提到的表1和表2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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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是专门针对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值”只有1个。而表2中有两个标准值:“排放标准”和“预处理标准”。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贵院总务科一定是知道本院产生的污水是排放到哪里的,搞清楚了就可以对照相应的标准执行啦~~
从表2还可以看出:“排放标准”对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都做了具体的要求,而“预处理标准”仅对粪大肠菌群数做了监测要求。也就是说:执行“预处理标准”的只需监测粪大肠菌群数,而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是不需要监测的。
粪大肠菌群数的监测频次多久一次呢?
在6.1.3.1中规定,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 1 次。
执行“排放标准”时需要监测的肠道致病菌主要有哪些呢?
在6.1.3.2中提到,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 1 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 2 次。其他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按 6.1.3.3 规定进行监测。
关于污水排放需要监测的致病菌搞清楚了吧。当然,不同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诊疗范围的不同,收治病种也有明显差别,对于这一点,规范又是如何规定呢?
在6.1.3.3中讲到: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一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5 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10 人、或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 20 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和学习,笔者尝试将综合医院污水预排放常用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绘成了一张图,希望能帮你快速了解污水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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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总余氯的监测,如采用其他消毒剂则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日均值采样频次

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污泥应在清掏前进行监测,清掏周期为180-360天。

最后,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也应进行除臭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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